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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党员干部非法集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见习记者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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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0:14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见习记者陈瑾报道:10月12日,记者从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了解到,为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近日,武宁县下发了《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融资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高息借贷、高利转贷等7类行为。通知还强调各地各单位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凡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通知明确的7类行为或怂恿、参与非法拘禁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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