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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9月起,大病患者使用特药可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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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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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决定从9月1日起,我市大病患者使用特殊药品过程中将进一步简化有关流程,患者报销将会方便很多。
  
  “在特药定点医院使用特药可直接结算报销,目前,全市已确立了6家医院为特药定点医院。”本次确定的6家特药定点医院为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171医院,大病患者在这6家医院住院或门诊使用特药时,可实现特药费用直接结算报销。因患大病需使用特药的患者通过评审后,既可以在特药定点药店(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九江市朝阳连锁门店、马狮店、天鹅店,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九江市妇幼医院店等4家)购买使用,也可以在特药定点医院使用,实现特殊药品使用两条腿走路,患者使用特药更方便了。
  
  同时,患者在本地医院就医,申请使用特药的流程进一步优化,现在只需将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交给就诊的特药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部门,完成院内流程后,由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统一向患者所在医疗保障局提交申请,医疗保障局及时予以备案,开通享受医疗保险特药报销待遇,患者无须再自己去参保地医保局递交申请材料,免去了在医院和医保局两边跑,申请特药更便捷。
  
  此次还将7个不同公司生产的特药,新增纳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可使用特殊药品更多了;同时还调整降低了35个品规的特药结算价格,大病患者个人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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