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所有广告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九颂山河·博园业主有话说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沙莎、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按照《物权法》相关条款,在小区公共区域里的任何广告活动所产生的收益,都应属于小区业主。而近日,九颂山河·博园的业主却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其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公然要求业主们将小区内公摊面积的广告收益都归于他们所有,并写入了合同中,业主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权益。6月6日,记者到九颂山河·博园开发商—九江市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时,该公司营销经理葛女士表示,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规定,他们的要求并无不妥。

房产合同增附加条款业主担心权益受侵犯
6月5日,记者接到市民杨女士投诉,称其是九江县九颂山河·博园的业主,在她购买房子的时候,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没有涉及关于小区内广告收益归属的问题。然而近期,开发商却突然提出。要将小区内所有广告收益占为己有。“我们当时就表示不同意,而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这一条,但我们说的话反而像提醒了他们一样,现在新的合同里面他们就加上了这一条。”
杨女士介绍,她是小区二期业主,他们买房时并没有广告收益这方面的约定,但目前四期业主的合同上却多了这一条,且合同上写明了“所有业主均同意”的字样,她认为这很不合理。“我们买房承受了公摊面积的费用,小区公共场所的营业收入,为什么非要我们出让给商家呢?”
从业主提供的合同补充协议中,记者看到其第11条清楚写着“所有业主均同意:小区内所有广告收益归开发商所有。”的字样。

开发商:谁投资谁收益
6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九颂山河·博园开发商九江市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营销经理葛女士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小区内的广告收益是“谁投资谁收益”,所以他们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对于合同的内容,葛女士表示,没有业主说的这一条增加条款,如果有,那也应该是跟物业公司签的跟他们无关。
而记者到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时,在场的四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他们并没有跟业主签署过这样的合同。向记者投诉的业主也表示,他们除了跟开发商签过一份购房合同,并没有跟物业签过。
葛女士认为,业主有什么问题应该走法律程序,但对于其他事宜她不发表任何言论。

律师:业主可申请条款无效
对此,记者向江西开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章明进行咨询,章明表示,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集体所有,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有规定“公摊面积广告收益归开发商所有”,这实际上是属于排除了合同乙方(业主)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业主有权申请该条款无效。而且从证据上讲,合同的这一项条款如果没有加粗或者下划线,则意味着没有向业主说明。
章明表示,合同中出现的“所有业主”字样,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只对签订双方有效,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但一个楼盘跟不同的买受人签订不同的合同是正常的,法律没有规定同一个楼盘必须用相同的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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