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女孩公交车上因身体不适未让座 遭7旬老人抓伤手臂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沙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9月19日,有九江网友在微博上爆料并附图片,称其于前一天乘坐公交车时,因为肚子痛不方便让座,就惨遭一名70多岁的老人谩骂并抓伤手臂。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就"公交车上是否必须给老人让座?"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大部分网友认为,让座是礼仪道德问题,而不让座也是权利问题,身体不适也属于需要被照顾的人群。
肚子痛未让座竟惨遭拍打
据当事人(网友 愿你爱我同我爱你如初)介绍,9月18日,她乘坐101路公交车前往九江市四码头,当时她因为肚子痛,正好看到有个座位就坐下了。当到老马渡公交站的时候,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男)就站在她的旁边,指着车上“请给老、幼、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的宣传标语质问女孩,认不认识上面的字。女孩当即向老人说明自己肚子痛不方便起来给他让座,而老人却以“你不是孕妇、不是残疾人、不是老人,也不是小孩”为由,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拉起来并不断的拍打她的手臂,女孩认为自己花钱本就有权利享受座位,换做平时自己也愿意让座,但当时身体不适还遭暴力对待,很是委屈。
从当事人提供的照片中,记者看到其手臂上有一处紫红色的伤痕,据其介绍,胳膊上还有明显的手指印,但是手机拍不清楚,而这些伤痕都是老人抓挠时留下的。
据当时与当事人乘坐同一班公交车的目击者路女士介绍,当时老人确实有点过分,他完全不听女孩的解释,理所当然的认为位置就该他坐的,若不是旁边的乘客帮忙劝说老人,说不定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九江市公交公司:极少出现过因让座引发矛盾的案例
9月19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九江市公交公司宣传科工作人员戴俊,其表示在公交车上做“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宣传标语,目的是为了让市民文明乘车、文明让座,弘扬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但是每个人都有选择道德的权利,让不让座都是自愿行为,并不是强制性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中老人打人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的,大家要理性看待。
戴俊表示,九江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方面总体素质是较高的,尤其是让座方面很多年轻人都比较积极,基本上很少发生过因为让座问题而引发矛盾的事例,平时如果车上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司机也会善意的提醒一下。
律师:女孩并没有主动让座的法定义务
为此,记者特意向江西开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仕友进行咨询。张仕友认为:首先,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位女孩并没有法定(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义务主动让座;其次从客运合同角度分析,如果公交公司的广播和客运条款将老、幼、病、残、孕专座定义为主动让座,并非禁止和限制其他乘客乘坐的话,那么其他乘客在付款后和公交公司就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合同中并未禁止其他乘客乘坐老幼病残专座,那显然这位女孩有权依法乘坐座位;再次,不论出于何种因素女孩没有主动让座,老人在对方不主动让座情况下首先对其进行谩骂并进行拍打抓挠等,这显然是侵犯了女孩的人身权利,如果女孩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有权向侵权老人主张赔偿。最后,老幼病残专座的设立是社会良好道德和善良风俗的体现,我们社会大众应当继续遵循和保持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但是这不能成为极少数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和理由,社会不应该容忍和忽视这种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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