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国药中铁九江医院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九江市鼓励大学生创办和参与农民合作社

余纯桃
字体:
2013-07-18 13:25

  在试点县参与合作社的奖3~8万元

    [九江新媒体] 近日,记者从市农工部获悉,我市市县组织安排奖励扶持资金近200万元,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和参与农民合作社试点工作,列入试点县大学生参与农民合作社工作的,给予3~8万元奖励,明年将在全市铺开这项工作。

    2012年6月开始,我市选择修水县、永修县、九江县作为全省试点。全市已注册成立大学生领办创办和参与的农民合作社19家,范围涉及畜牧、家禽养殖,茶叶、蔬菜、粮食、棉花、柑桔、油茶、药材、林木种植和流通服务多个领域。大学生参与农民合作社,推广“企业+大学生参与的合作社”、“超市+大学生参与的合作社”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大学生参与的合作社与企业、超市对接,减少流通环节,畅通销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加大扶持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合作社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开展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争创“品牌”;鼓励大学生拓宽合作社经营范围,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据了解,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扩大大学生就业,我市积极探索和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和参与农民合作社,率先起草《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方案》,获省委农工部和省农业厅批复并在全省推广。市本级、试点县都出台扶持政策,市里对列入试点县的大学生领办创办和参与的合作社,市县两级都予以扶持。优先享受土地流转财政奖励补助、相关产业经费扶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等优惠政策。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大学生领办创办和参与的合作社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合作社建设中遇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生产、销售问题等。(文 浔阳晚报记者余纯桃)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博、微信、APP新媒体全平台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新媒体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 赣ICP备13004140-4号 -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