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国药中铁九江医院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瑞昌法院作出该市首份《强制医疗决定书》

雷琴
字体:
2013-06-26 09:24
来源:瑞昌法院网

        6月24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就对何某某强制医疗一案作出裁决,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何某某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这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瑞昌法院作出的首份《强制医疗决定书》。

  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8日,被申请人何育广在瑞昌市夜市城美食美家酒店一楼厨房内持菜刀将厨房内工作人员吴春芳和厨师李世雄砍伤,其中吴春芳头部十八处创口,右上肢腕关节创口致右腕关节功能活动障碍,损伤程度达轻伤甲级,李世雄左肘关节背侧一锐器创口,内尺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经鉴定,被申请人何育广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正处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何育广实施伤害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申请人何育广的病情虽有所好转,但需要继续治疗,而其监护人没有经济和监护能力,被申请人何育广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决定对何某某强制医疗。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博、微信、APP新媒体全平台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新媒体 JJXMT.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 赣ICP备13004140-4号 -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