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
[九江新媒体]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3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规定,我区决定对2013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进行调整。调整的待遇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50元、130元。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5元、65元,增加抚恤金之和不超过213元/月。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照自理能力档次分别给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生活护理费。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文 王家林)
>更多相关文章
- 濂溪区姑塘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2022-12-07 10:12:04
- 濂溪区姑塘镇:“颐养之家”让乡村养老织好幸福网2022-12-07 10:12:32
- 濂溪区莲花镇万家岭社区:众志成城,抗击疫情2022-12-01 04:12:28
- 濂溪区莲花镇党徽闪耀疫情防控一线2022-11-29 04:11:35
- 十里街道新路岭社区开展家风家训挂牌活动2022-11-29 02:11:52
- 莲花镇人大开展“抗疫护企”视察活动2022-11-28 05:11:27
- 莲花镇人大:做好三篇文章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2022-11-28 05:11:30
首页推荐
- 九江市持续加强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11-23
- 九江市新划定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23
- 濂溪区一男子被警方受案调查11-23
- 九江市关于依法追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责任的通告11-22
- 九江市今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84.31亿元11-22
- 九江森林火险橙色预警调整为黄色11-22
- 昌九高铁今日正式开工11-21
- 九江加强极枯水位水生生物保护工作11-21
- 濂溪区发布关于排查外地输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行动轨11-17
热门图片
24小时热门资讯
网友评论
热门推荐
首页头条
社会热点
热辣文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