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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率先出台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何敏锋、记者朱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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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3 10:08
来源:九江日报

  4月26日,记者获悉,浔阳区委、区政府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社区(村)两委成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村)两委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社区(村)两委成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对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职数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通过有关规定程序选任社区(村)两委成员或团组织、妇女组织成员。力争在三年内达到一社区(村)一名大学生。鼓励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职称津贴。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立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双述双评”年度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建立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激励关怀机制,侧重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村)委会主任按一定比例推荐考录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用后其在社区(村)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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