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人死亡再逃逸 被依法判刑终身禁驾
[九江新媒体]2013年11月26日,当从共青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手里接过处罚决定书,余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天他不但被吊销驾驶证,而且还打破了一个记录:被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成为了共青城市“终身禁驾”第一人。
事情要从今年8月17日说起:当晚20时40分,共青城市民陈某和儿子在路上散步时,不慎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汽车随后逃离现场。待民警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陈某已不治身亡。除了“肇事车辆是一辆黑灰色越野车,是右前大灯部位撞击的”外,陈某的儿子跟民警提供不出更多有价值的线索,现场也只有少量散落碎片,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不少的难度。按照陈某儿子提供的嫌疑车型,民警随后展开了仔细的调查,对城区所有监控、卡口信息进行筛查,并四处走访,查找嫌疑越野车。几天后,就在案件毫无进展时,民警在走访一家修理厂的过程中,无意中看见一辆正在维修的两厢小型汽车,其前大灯破碎痕迹和现场遗留碎片非常相似。民警据此大胆推断陈某的儿子可能将两厢车型误认为越野车了。经技术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果然为福特两厢嘉年华车型所有。民警随即调整侦查方向,最终锁定一辆灰色两厢福特嘉年华小轿车有重大嫌疑,并确定肇事者为车子的主人余某。
经进一步调查,事发当晚,余某在朋友家吃过晚饭后驾车途中,因颈椎不舒服而扭动了几下脖子,结果一不留神未握稳方向盘,车子将正沿路边同向步行的陈某撞伤倒地。撞到人后,余某心里吓了一跳,惊慌失措之余,不仅未停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反而加速行驶逃离现场。不过,正所谓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他最终还是被民警抓获归案,接受法律的制裁。到案后,余某对自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韪,表示了极大的悔意,同时委托家人积极想方设法赔偿死者家属,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
11月8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三年执行。共青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判决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也作出吊销余某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文 刘志坚、冯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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