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国药中铁九江医院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收账期间小解受伤 起诉陪同人赔偿被驳回

周淑芬、记者李怀民
字体:
2014-08-25 08:36
来源:新法制报

     高某与唐某相识多年,今年1月29日傍晚,唐某叫高某骑摩托车带他去刘某家收账。当晚9时多,唐某进入刘某家中,高某在刘某家外屋边小解,其间不慎摔入沟内受伤。高某在医治期间花去近8000元,医嘱休息3个月。高某痊愈后找唐某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唐某认为自己并无责任,拒绝赔偿,高某便提起诉讼。

 
  近日,彭泽县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高某摔伤时既不是在从事受被告唐某的雇请活动,也不是从事为被告的帮工活动,是其自身未注意安全才不慎摔伤,被告对此无过错,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周淑芬、记者李怀民)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博、微信、APP新媒体全平台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新媒体 JJXMT.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 赣ICP备13004140-4号 -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