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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了”出麻烦 伤者因赔偿费低拒出院

记者高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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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15:48
来源:浔阳晚报

 7月30日20时许,正在德化路散步的彭再生被一辆电动车从后方撞倒。车祸造成彭再生左足骨折,肇事司机与彭再生双方初步商定“私了”,并未通过交警解决,也为后续的赔偿问题埋下了隐患。8月14日,正是彭再生出院的日子,然而双方因后续赔偿费的问题未达成一致,彭再生也因此推迟出院。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散步途中被撞伤肇事车主要求“私了”
 
  52岁的彭再生一直在德化路一家建筑工地做工,7月30日20时许,彭再生晚饭后准备返回工地,当他沿着马路正常行走时,突然被身后的一个重物撞倒。彭再生说:“从背后撞的我,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脚上一疼就倒地了,回头一看,一辆电动车也倒在了路边。”
 
  电动车主王女士惊魂未定地上前查看,发现彭再生脚部有出血点,随即表示“私了”,愿意出200元赔偿费。彭再生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脚部疼痛难当,并未答应王女士的私了建议,并打电话让儿子过来处理。随后彭再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相关检查,彭再生左足第2趾骨撕脱性骨折,左侧第6前肋不全性骨折,需住院治疗。肇事车主王女士,也交清了医疗费用。
 
  住院治疗的事情十分顺利,彭再生也就没有对后续赔偿问题太在意。彭再生说:“住进了医院,王女士也交了费,我就没有想太多,所以基本默认了‘私了’,没有通过交警部门解决,谁知道后续的赔偿费问题成了隐患。”
 
  1000元赔偿费起争执无交警记录责任难认定
 
  经过15天的治疗,8月14日,是彭再生出院的日子。王女士也如约来到医院同彭再生协商后续赔偿费用。彭再生说:“她写了份赔偿协议书,只愿意赔偿1000元,我家人在这里照顾这么久,还有我的误工费,就值1000元?我不同意,没有签字。”
 
  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上看到,王女士承诺付清医药费,赔偿费为1000元,赔偿后,彭再生不得再找其要钱。而协议书上只有王女士一个人的签名。彭再生说:“现在医药费还欠351元,这么点赔偿费我肯定不答应,没办法只能住在医院不走了。”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王女士,但王女士的手机一直未能接通。因未经交警处理,双方协商“私了”,一旦协商未果,那么赔偿问题则成了“无据可查”的难题。彭再生说:“事发时也打了交警电话,因为私了了,后续的交警调查就没去。”
 
  交警约定双方协商解决建议伤者走司法程序
 
  市交管支队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表示,事发时没有具体的事故鉴定,会给后续的赔偿问题造成困扰,这个事例也告诫广大市民,在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只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会造成很大隐患。
 
  处理民警说:“我们会通知当事人双方见面,在我们的参与下协商解决。但是,对于执行赔偿我们没有强制措施,所以遇到这类情况也有束手无策之感。如果双方还未达成协议,我们建议伤者走司法程序,因为法院受理并判定后,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高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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