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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成长 跟母亲生活吧

姚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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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2 09:28

  [九江新媒体]9月17日,彭泽县人民法院调解了原告伍某诉被告鄢某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一案,婚生子鄢某某随伍某生活,抚养费伍某自愿承担。

    伍某与鄢某原系夫妻,2009年3月18日在彭泽县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鄢某某随父亲鄢某生活。可双方离婚后,鄢某外出务工,没有时间照顾鄢某某,婚生子鄢某某一直随伍某生活,鄢某也没有给付抚养费。现在鄢某又再婚了,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自己在南昌经济条件相对宽裕,为了婚生子能更好的生活、教育。现伍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婚生子随其生活。

    考虑到婚生子鄢某某离婚后一直随伍某生活,且伍某的经济条件优于鄢某,为了使鄢某某更好的接受教育,从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考虑,在法院的主持下,鄢某同意婚生子鄢某某随伍某生活,双方达成了如上协议。(彭泽县人民法院姚成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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