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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到了不肯走 就是不搬怎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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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12:01
来源:九江传媒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近日,市民丁婆婆有件烦心事,自己于2008年出租出去的200平米的房子,本该于2013年8月到期收回,但是承租人张伟却迟迟不肯搬出,让丁婆婆苦不堪言。
 
    丁婆婆告诉我们,因为这件事已经上过一次法庭了,但是问题依然未能解决.
 
    丁荷珍:我这房子租给他是08年五年到13年8月31号满期,我想收回来自己使用,他不同意,非要续租,一直霸占到不出房子,贴了通知给他他也不给。
 
    按理说,如果房主不愿续约,承租人搬出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承租人张伟就是不肯搬出房屋,这让丁婆婆很是生气。
 
    丁荷珍:(2013年)9月2号,开始我问张伟妈妈,你把门开开我要进去,张伟妈妈说我钥匙没有带,我就到二所去,我到盆浦派出所二所的目的就是说请他来一下(证明),我找人开锁,后来的话,二所就没有来,没有来我就砸门。张伟妈妈就把110叫来了,110叫来以后张伟妈妈说钥匙在我口袋里,我就是不开门,我愿意开就开,我不愿意开就不开。
 
    无奈之下,丁婆婆于2013年9月13号将承租人张伟告上法庭。
 
    丁荷珍:一个起诉他搬出房子,再一个起诉他赔偿我的租金,9月1号开始,算租金,按市场价格每个月5000元,要他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承租人张伟于2013年9月26号之前将房屋返还给原告丁婆婆并恢复原状。但法院认为丁婆婆影响店面的正常营业因此驳回丁婆婆的赔偿诉求。丁婆婆觉得只要张伟能够把房子归还给她,这个赔偿金也就算了,但是张伟不仅没有把房子归还给丁婆婆,还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退还张伟租房押金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原来张伟在租下丁婆婆的房子后,又转租给他人,但是他并未告之丁婆婆此事。
 
    记者:她跟您签了一个合同就是把她的一个房子租给你,是从2008年9月1号到2013年8月31号终止,这个事情你有了解吗?
 
    张伟:有了解,怎么了,你去问她吧。
 
    记者:我们已经从她那了解了情况,现在她说你已经在法院起诉了她。
 
    张伟:对啊,不可以吗?
 
    记者:什么原因呢?
 
    张伟:没有什么原因,我难道不可以吗?我还要告诉你,你是谁啊?
 
    这么闹下去总要有个结果吧,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0元有上诉人张伟负担。丁婆婆也向浔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批准申请并要求承租人张伟于2014年6月底搬出出租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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