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

都昌县首次开出城市绿化管理罚单 违法砍伐行道树

都昌县首次开出城市绿化管理罚单 违法砍伐行道树
2025-01-09 14:45:03 来源:聚焦媒体网

  1月3日上午,九江市都昌县城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人民路中段的一棵行道树被擅自砍伐。经过现场调查和相关执法程序,城管部门依据《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这一案件标志着九江市首次针对违反《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而开出的罚单,显示出该市在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决心与力度。

  据了解,砍伐行道树的当事人杜某是都昌的居民。杜某认为门前的这棵行道树遮挡了家中的采光,影响了居住环境。未经过任何审批手续,他便擅自对树木的主枝进行了砍伐。杜某的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绿化景观,也违反了相关法规,城管部门随即依法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

  都昌县城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理,除了依法对杜某做出处罚外,还组织工作人员对受损的树木进行护理,擦涂了伤口愈合剂,以减轻砍伐对树木的影响并帮助其恢复生长。此外,城管部门还及时清理了现场的杂物,确保了周围环境的整洁。

  《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城市树木的保护措施。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九江市在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治化进程取得了新的进展。条例中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如果确因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等情况需要砍伐或移植,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条例的第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将受到处罚。而第二十五条则进一步明确,对于擅自砍伐或移植城市树木的行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害,并对违法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造成树木损失,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管部门也向市民发出提醒,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得擅自砍伐或移植城市树木。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处理树木,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保障城市绿化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投诉邮箱:Email:133 46734 45@qq.com

相关新闻